只要是從本公司網站或電話訂購的客戶,若您收到的商品有以下任一事項,即可憑購買證明於到貨 7 日內辦理退換貨:

  1. 包裝封口不完全致內容物外漏
  2. 未拆封的糖品內部有異物入侵
  3. 未拆封的糖品內容物重量不足
  4. 單一產品包裝內之配件、贈品不齊。
  5. 商品有明顯瑕疵或已損壞。
  6. 於鑑賞期之內不滿意該項商品,或不符合需求等因素,若您收到商品後想退換貨,請在到貨後的 7 日內來信或來訊辦理。

退換貨時,請務必保留原本宅配的紙箱及完整未開封的商品,如有贈品、產品說明、發票也請一併寄回。若商品已開封、已食用,恕不受理退換貨;退貨若未寄回贈品時,退款將在扣除贈品之原價後,再行退還。